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(QFLP)所得属性争议——是否属于PE性质所得
上图只是简化描述境外基金结构,大部分境外美元基金可能向上呈现出更复杂的伞型基金构架,上面有一个母基金,然后投资其他国家的再设子基金(孙基金),我们只是展现的一条直接投资中国境内的基金条线)
上图只是简化描述境外基金结构,大部分境外美元基金可能向上呈现出更复杂的伞型基金构架,上面有一个母基金,然后投资其他国家的再设子基金(孙基金),我们只是展现的一条直接投资中国境内的基金条线)
在数字经济的狂飙时代,财富如潮水般涌向海外,无数人沉醉于“避税天堂”的幻梦——海外公司利润不回国,就能逍遥法外?错!这不仅是致命的误解,更是通往深渊的陷阱。当非居民纳税人义务的铁律与跨境逃税罪的利剑交织,那些自以为精明的“财富游戏”,终将沦为法律的重灾区。让我